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张扬
一、新闻事件1997年出生的苏某某从2018年1月开始,在“媒人”介绍下不停地相亲、办婚礼,到2019年夏天,共与5名男子举办了婚礼,最初两次婚礼相隔仅4天。每次婚礼前,苏某某都会收取男方彩礼、定亲礼、三金费用等,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
而在婚礼后,苏某某要么以“回门”的理由离开,要么以其他理由不再与男方见面;而且举办的5次婚礼,只有最后一次与男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苏某某不到一个月便离开,且不到一年就离婚。
8月13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决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23年8月9日,苏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怀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4年8月20日被怀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经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怀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展开剩余70%2025年3月30日,怀远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责令被告人苏某某退赔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二、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法律知识学习从法律角度看,此案的核心在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苏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彩礼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结婚意愿的行为,且涉案金额巨大(五次婚礼收取彩礼总计超过100万元)。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此案还涉及彩礼的法律属性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彩礼通常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条件。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苏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范畴,构成了刑事犯罪,因为她从一开始就没有结婚的真实意愿,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设计骗局。
四、案件引发的社会思考这起事件折射出当前农村婚恋市场面临的严峻挑战。在部分地区,性别比例失衡导致男性寻找配偶困难,彩礼金额水涨船高,甚至出现“天价彩礼”现象。这种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男性及其家庭的焦虑心理实施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中有“媒人”参与介绍。传统媒人在农村婚恋市场中原本扮演着牵线搭桥的正向角色,但在此类诈骗案件中,有些媒人可能成为骗局的共犯或者至少是疏忽大意的协助者。如何规范婚介服务,建立可靠的婚恋介绍体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另外,五次婚礼中只有最后一次办理了结婚登记,这也反映出农村地区“先办酒席后领证”现象普遍存在。这种习俗虽然尊重了传统,但在法律保护上存在明显漏洞,给诈骗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虽然此案主要采用传统相亲方式实施诈骗,但我们不能忽视技术发展给这类骗局带来的新变化。如今,线上婚恋平台层出不穷,虚拟身份难以核实,这为婚姻诈骗提供了更便利的作案环境。线上结识、线下见面、迅速结婚、骗取财物后消失,这种模式比传统方式更加隐蔽和高效。
因此,如何加强婚恋平台的实名制审核和信用体系建设,成为预防类似诈骗的重要环节。同时,公众也需要提高对线上婚恋的警惕性,不轻信过于完美的对象和过快推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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